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
公 告
(2019)冀1091民初1135号
杜序铎:
本院受理梁术福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件,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开庭传票等,自公告之日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,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(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一九年九月二日
承办法官:田平 联系电话:0316-60638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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